我知道愛是難題:一個愛我的男人要拋棄家庭跟我結婚,我拒絕了,他知道我不是因為道德,而是我沒愛得像他那麼深。
後來我知道愛會使人瘋狂:愛讓一女人借錢買$300美元胸罩去取悅男人,後來又一把怒火燒毀,在他辦公室,當他正和客戶會談。
然後我瞭解愛也能將妳變成不認得的人:我從來不是妒嫉型,我相信霸佔是缺乏安全感象徵,妳不能企圖捆綁一個已變心的人,“愛就是讓他自由選擇!”
但四十歲後我終於能體會Judith Viorst說過的這話:這是真愛因為‧‧‧當他晚上遲歸,我知道他不是外遇就是出意外死在馬路,我總是希望後者。
然而直到最近我才領悟:有時候愛是不夠的。
愛無法使憂鬱者快樂;愛無法使不要小孩的男人要小孩,要小孩的女人不再要;愛無法使需要熱情的人滿足於伴情;愛也無法使吸毒酗酒者立地棄癮。
愛伸展我們,但時間總讓人回歸原形。
愛可以帶我們到前所未至新領域,卻無法超越本性的束縛。
這是愛最難的領悟。
(註:譯寫自What I Did (and Didn't Do) for Love By Amy Bloo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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