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叫他宗哥,並非年齡,而是在他活躍的商圈他是出了名的幹練且熱心助人,有大哥風範。
男人喜歡與他把酒談商稱兄道弟,女人愛跟他談笑撒嬌。當然也免不了一些無傷大雅的風流韻事,他是那種長得並不英俊但中年後反而更加魅力的男人,他讓女人覺得可靠關懷又無威脅,他並非坐懷不亂但也不下流好色,他是“君子悅色,取之有道”。
對於這樣可依賴又偶而可慰藉的大哥型男人,時間一久女人總多少會有點愛上他,但宗哥依舊只是可依賴慰藉,但無法完全擁有的大哥;這些紅粉知己完全諒解,知道他是絕不會背棄髮妻家庭的大丈夫。
但她們不知道,他跟太太也一直是這樣可以依賴慰藉但無法完全擁有,其實他跟所有的女人都這樣。
宗哥左腕有個引人好奇的傷疤,幾乎每個女人都詢問過。
“妳有沒看過美國的西部牛仔片?那些牛隻身上都有烙印,這就是我的烙印,看仔細點,是不是像個‘王’字?”
女人嬌嗔笑搥:“胡說,你又不是黑奴!”
有時他也說:“我小時候很頑皮常常爬牆偷摘水果,有一次圍牆頂上裝有玻璃碎片‧‧‧”
女人聽得花容失色,但心裡半信半疑,因她們直覺地感到這裡面有段宗哥不願重提的過去,聽說他小時父親酗酒又兇暴,也許‧‧‧她們溫柔地親吻愛撫那傷疤,不再打破砂鍋問到底。
然而事實上,這傷疤是宗哥自己燒的。
那年他二十三,退伍就業不久,交往一年多的校花女友飛了,對手是台大畢業的富家子,即將出國留學。宗哥強作灑脫冷笑一聲:條件這麼好,換了我說不定也移情別戀!
那晚他在租住斗室喝得酩酊大醉,一時激憤拿菸頭自戳,灼得咬破嘴唇但沒鬆手,他決心一嚐那痛徹心扉的滋味。
之前他也有過幾位女友,但筱薇不同,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只要她,現在他知道自己的一生完了,他不會再愛別的女人。
也是因為失去筱薇的刺激讓他發憤圖強,之前他並無創業賺大錢的野心,他要跟自己證明他可以超越台大畢業出國留學的富家子。
當然還有另一個更激勵的理由:他想像功成名就後巧遇筱薇,看見她臉上無地自容的悔愧。
然而一晃三十多年白駒過隙,宗哥漸漸淡忘。
一天搭機赴美他在機場貴賓廳待登講手機,瞥見臨座婦人不斷帶笑瞧他,彷彿很想吸引他的注意力,他對她毫無興趣但友善回看兩眼不以為意。
等他講完一關手機,婦人上前赧笑:“我猜你一定不認得我了,但你一點都沒變!”
但他認出她沙啞的煙燻聲,那種在年輕女人身上聽來慵懶性感的嗓音,如今只覺蒼老憔悴。
她說仍住美國但離了婚,近年常回臺灣,也許定居下來。
他說一兒一女都在美國工作唸書,因公因私常去。
兩人客套閒聊幾句後廣播宣佈他的班機開登,他起身告辭。
婦人欲言又止遲疑了一下,可能想互留通訊又改變主意。
宗哥按例上機前先如廁,洗手時瞧見鏡裡平靜的臉,幻想有一天重遇筱薇曾是改變他人生的關鍵,他非常震撼自己的毫無激動。
原來不知不覺中,時間真的治癒一切?
餐後喝酒睡了一覺醒來,在機艙轟隆前進的昏暗裡他終於落下淚來。
因為什麼?‧‧‧自己也不大明白。
時間治癒一切,也同時悄悄銷換一切,連那些曾經刻骨銘心的愛與傷疤,也淘空成記憶裡的泛黃相片。
宗哥失神地撫摸手腕傷疤──經過多年努力他成功改造了自我,然而難以言喻地,此刻他卻有點羨慕當年那滿腔灼痛的傻小子。
延伸閱讀:愛的表記